民革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
自身作风建设的意见
(2002年7月26日民革南京市委
十届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革中央和民革江苏省委关于继续做好政治交接、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造就适应新世纪要求参政党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团结带领南京市各级民革组织和广大党员在中共南京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为建设现代化新南京做出新的贡献,开创南京民革事业的新局面,现就加强民革南京市委自身作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当前,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正处在关键时期。要不断适应发展和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积极应对历史和组织赋予的新任务、新要求,就必须做到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用科学的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位市委委员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进一步加深对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认识,坚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念,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思想认识水平,使自己能够在面临开放性、多样性的社会环境和西方意识形态的影响和渗透,面临改革开放和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各种社会矛盾的增加,面临成员结构和观念意识的新变化的情况下,始终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重大问题上认清是非,与中国共产党保持一致。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厉,用民革章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二、虚心向老领导、老同志学习,继承和发扬民革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优良传统
老领导、老同志在几十年历史中形成的同中共亲密合作、团结奋斗、互相监督的光荣传统,是民革的宝贵财富。向老领导、老同志学习,把他们与中共长期合作、荣辱与共的优良传统、丰富的政治经验和高尚的道德风范,把他们的好思想、好品格、好作风继承下来并发扬光大,是继续做好政治交接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全体委员要尊重老同志、学习老同志,主动关心老同志的生活、思想情况,充分发挥老同志在新时期民革工作中的作用,并积极创造条件,让他们了解南京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情况,了解民革市委、市委各专委会、市委机关的工作情况,必要时可就某一方面的工作召开老领导、老同志座谈会,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民革优良传统教育的重要性,并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在南京各级民革组织和新党员中开展学习传统、继承传统的教育活动。
三、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切实加强市委各项制度建设
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加强各项制度建设,是新世纪参政党建设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参政党自身建设中一项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重要任务。要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市委的领导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干部工作制度和权力监督制度,规范和完善市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严格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促进市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以正常的工作制度和组织机制来调节党内关系,指导党内生活,规范各位委员和广大党员的行为,使党内生活更加符合新时期参政党建设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凝聚南京民革全体党员的意志和智慧,确保市委和各级民革组织在组织上、思想上、政治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一致,提高民革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涉及全局性的问题要提交市委全委会讨论决定。市委要定期就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组织基层总支部、支部和党员干部讨论,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不断强化政党意识、参与意识、服务意识,为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做出表率
强化政党意识、参与意识、服务意识,是新时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是进一步增强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需要,也是继承优良传统、发挥政治优势的需要。各位委员要牢固树立起参政党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恪守民革章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民革工作,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坚决维护民革中央和省、市委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对上级和市委做出的决定,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增进市委领导班子的团结,坚决反对自由主义,杜绝非组织活动。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思想沟通和交心谈心,不断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以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认识问题。积极主动参与政治活动和各种形式的参政议政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做到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参政议政工作相互结合、相互促进,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五、坚持立党为公,用好的作风选用干部、举荐人才
要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带领全市党员推进南京民革的各项工作,履行好参政党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基本职能,必须选拔和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 举荐和任用一批能够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各方面人才。要严格按照民革章程的有关规定,逐步规范干部和人才培养、选拔、举荐、任用的程序,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坚持任人唯贤,不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搞团团伙伙;坚持公道正派,不拉关系、循私情;坚持集体讨论,不个人说了算;坚持按程序办事,不搞临时动议。要加快市委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依照公务员制度选用干部、管理干部。逐步建立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加强对机关干部工作的监督、考核和评议。要坚持和完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述职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扩大到行风监督员、评议员和听证委员述职,适时开展常委和委员在一定范围的述职活动。
六、发扬民主作风,深入工作实际,密切与党员群众的联系
各位委员除在本单位担任业务工作外,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都在市委兼职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和领导责任。因此,深入基层、联系基层、了解基层、熟悉基层,也就成为做好民革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条件。主副委和各位常委要根据工作分工,确定相对固定的工作联系点,进行定向联系。要坚持和完善《常委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发扬紧密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勤于深入基层,了解广大干部和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常委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专门研究基层工作。每年第四季度要结合第二年工作重点的研究制定,确定若干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开好市委常委工作务虚会,形成全市民革工作的总体思路。市委领导和委员联系基层、深入群众,要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牢固树立为广大党员服务的思想,做到在感情上接近党员,行动上深入党员,工作上依靠党员,大事要求得党员的支持,难事要得到党员的理解,好事要办得党员高兴;并注意倾听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尽量帮助解决党员群众的实际困难。
市委领导班子对市委及全市民革组织的自身建设负有领导责任。市委领导班子成员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要求基层干部和党员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的,主要领导首先要做到,努力在班子内部形成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责任、讲大局、讲奉献的良好风气。要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带动和促进全市民革组织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把民革建设成为适应新世纪要求的参政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