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南京市委宣传处职责
宣传处是在市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民革组织思想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联系本党党员思想实际,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对民革党员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教育,不断提高本党党员队伍的政治素质。
2、配合各个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和本市的中心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组织的政治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增强本党党员思想上和政治上同中国共产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觉性,并向党员提供学习资料。
3、配合有关部门宣传,报道市委会,基层组织及党员,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自身建设“三引进”、精神文明建设、本职工作、及三胞联谊工作方面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并负责与市外民革组织交流信息、刊物。
4、向新党员进行本党历史、性质、任务及优良传统的教育。并负责组织政治学习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交流会,活跃党员学习气氛。
5、负责主办《南京民革》内部刊物的编辑、出版及发行工作。加强全市基层组织通讯网络,不断提高出版质量。
6、有计划地培训宣传骨干,提高他们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负责对外通讯报道和为《团结报》《江苏民革》撰稿。认真做好文史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7、负责组织安排有关专题讲座和文体活动,协助办公室搞好各种纪念的宣传工作。
8、组织民革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教育党员认真履行参政议政。培训民革党员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帮助提高其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
9、负责组织民革党员围绕南京市中心工作、有计划地开展课题调研并负责指导和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向各级政府提出有真知灼见的建议和意见、提高市民革组织的参政议政群体功能。
10、负责年度市政协全委会民革组织发言稿的起草工作及政协委员提案的指导工作。
11、组织民革党员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情况的总结交流,并及时报道其中有突出成绩的好人好事。负责年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情况的调查及述职工作。
12、负责民革组织信息和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及向上反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安定团结。
完成市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宣传处处长:张慰全
联系电话:025-8319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