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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南京市委组织处职责

  组织处是在市委会领导下 ,负责全市民革组织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本党章程的要求,负责向市委会提出全市民革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的计划措施,预备干部队伍建设的计划方案 ,经市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接纳党员组织关系、负责外调、信访。督促基层组织收缴、管理、使用党费,搞好民革组织内的有关人事报表统计工作。

  3、负责市委召开的换届会议需要的有关人事材料准备工作并做好思想工作。负责督促基层组织贯彻执行市委会决议。

  4、做好人代会、本党代表大会、及各类代表会议的代表及各级政协委员的产生、推荐、考察及材料准备工作,报市委会批准后上报有关部门。

  5、检查督促基层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组织生活制度。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党员及联系人士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调动他们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

  6、负责基层干部和新党员培训工作。负责制定表彰先进基层组织,优秀党员的方案并实施。

  7、教育党员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

  8、关心党员疾苦和各种困难,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同时经常走访党员并负责机关干部联系基层支部制度的贯彻,落实,检查。

  9、配合办公室管理党员及有关人士的来信来访,落实政策工作。

  10、经常与基层组织联系,了解新党员情况及支部发展计划,指导支部吸收新党员工作并负责考察,审核,报请市委会审批和上报工作。

  11、完成市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组织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肖兰

  调研员:孙  蓉     李金山

  联系电话:025-8319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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