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八大”确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
1956年,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 标志着从此结束了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剥削制度,建立起了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 我国历史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9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确立了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化国家的总的方针路线,并强调,团结全党, 团结国内外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为社会主义而共同奋斗。为此,会议指出,在我 们继续加强全党的团结的时候,必须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团结,继续 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并且认真地纠正在任何工作环节上的任何一种妨害 党同人民团结的不良现象。大会通过的《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指出:继续巩固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是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条件。会议认 为,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 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今后应当采取共产 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会议强调,共产党员同党外人士建立良 好的合作共事关系,是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重要任务之一。会议阐明必须继续 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民族宗教、华侨等统一战线工作各个方面 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选自《党政干部统一战线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