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促进民革
制度建设的创新与发展
民革南京市委员会
新派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这是新世纪新阶段指导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参政党建设目标、原则和主要内容,为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了完整的理论框架和实践指导。其中,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意见》明确指出,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一套适合民主党派自身特点、有利于促进民主党派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运行的制度,健全参政党的工作机制。
制度建设是参政党自身建设中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保障性的建设,是党派工作经验的升华和规范,是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必不可少的载体。制度建设就是要根据民主党派的性质、目标、任务的要求,要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相适应,逐步建立一套适合党派自身特点、有利于促进党派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运行的制度,建立健全参政党的工作机制,为民主党派有效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奠定坚实基础。在民革江苏省委、中共南京市委统战部的指导下,经过市民革几届领导和全体机关干部的共同努力,民革南京市委会先后制定了市委会领导基本工作制度、参政议政及代表工作制度、基层组织工作制度和机关建设制度等制度,使我们的工作初步走上了有规可循、有矩可比、按章办事、问责到人的良性循环的轨道,促进了南京民革各项事业的发展,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形成了一定的特色。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南京民革在制度建设的某些方面还存在着制度不够健全、不够完善、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当前面临“十一五”规划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情况,给南京民革工作所带来的影响越来越明显。例如:
(一)某些制度滞后体现不了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了各民主党派参政党的地位,中共中央5号文件也明确认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然而,各民主党派与此相应的体制变化不大,体现参政党的地位和效能不足,自身改革的力度不够,履行职责没有制度上的保证。例如,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重要表现是“一参加三参与”,但是,民主党派成员在人大、政协和政府中的任职,没有规定明确的比例和职位的刚性安排,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在一些方面存在边缘化倾向,有些德才兼备民革党员长期得不到满意的实职安排,后备人才培养提拔力度还待继续加强。民革的地方组织怎样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缺少刚性的标准衡量,也缺乏科学的、系统的考核等等。正是由于某些制度建设的滞后,体现不了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难以适应建设一个高素质的参政党的要求。
(二)基层组织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等问题突出
相比中共的组织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而言,民主党派就显得比较落后,基层组织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等问题尤其突出。例如,民革是由原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它爱国民主人士为主要界别所创建的社会主义参政党,老同志较多是我们的特点与优势,但相对于以职业划分为界别的党派来说,民革在基层组织和人才资源的发展上反而不占优势,随着自然规律的作用,这个问题已经比较突出;又如,新时期民革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有所下降。一是基层组织发展较快,但由于经费等条件的限制,开展活动困难。特别是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基层组织,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或市场疲软,经营效益下降,必要的活动经费得不到保证,有的党员连请假开会都难。二是社会处于转型期,经济利益分配调整,人心趋于涣散,一部分民革党员为生计奔波,没有心思参政议政,有的人政治热情比较低落,有的会议只有半数不到的党员参加。新时期党员流动性增大,组织管理跟不上,甚至个别支部连党费如数收缴都存在一定困难。这些问题不仅要求我们从政党建设的理论高度加以探讨,也要从制度层面予以关注。今年是民革市级组织的换届年,民革市级组织普遍进行领导班子的新老更替,如何做好政治交接工作,如何做好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换届制度,并能加以制度创新,推出一批民革优秀人才,值得我们深思和研究。
(三)党派机关建设有待加强
党派自身机关建设与新时期党派的使命和职责不相称。普遍存在机构编制少,职数空间少,专职人员少,基本上还是十几年前的规模,不但市委会领导班子大多是兼职的,各个专门委员会的骨干也普遍是兼职的。而这些人一般都是学有专长的业务骨干,在本职岗位肩负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因而不可能花很多时间考虑和从事党派的工作。政治协商、社会调研、党务活动中的大量工作,从总体决策到具体执行,往往仅靠机关专职人员完成,由于宏观层面的客观缺位,结果难如人意;另外,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把党派机关干部纳入了公务员管理序列,这既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党派机关的关心与重视,也是对党派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派机关队伍?这些都是新时期民革制度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中共中央顺应时代进步的潮流,扬起世纪风帆,走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理性之路。作为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民革,在政治文明建设中同样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些年,民革党员的数量虽然扩充了,但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革的社会影响力相比,与新时期新形势对民革要求相比,通过制度建设提高民革的政党意识、提升民革的整体素质显得更加重要。下面,我谈谈对加强和改善民革制度建设的认识和思考。
众所周知,制度建设包括硬约束(有形制度)与软约束(无形制度),两者互为依托。硬约束是指各项明确规章制度,硬约束是软约束必不可少的保障。软约束是通过正确观念、良好风气、约定俗成的“无形”制度(如优良传统等)的形成,对民主党派成员的言行产生的约束作用。民革组织及党员的自律意识的培养和形成,主要取决于软约束。对于意识形态领域、人民内部思想问题、世界观的问题、个人道德实践等方面的问题,不能仅用强制的方法(硬约束)来解决,只能通过软约束的方法,将软约束与硬约束结合起来,相互作用,相互统一,才能更好地实现民革组织及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良性循环机制。
为此,在做好制度的硬约束方面,我们主要是抓好三件事:即参政议政、组织建设和服务经济社会,这是民革南京市委会今年工作的重点,关系到我们民革的发展前途。
(一)以制度创新促进参政议政再创新高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市委会充分履行参政党职能,紧紧围绕南京市“促发展、建和谐”这个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和发挥民革自身特点和优势这两条原则,从制度入手,不断提高和创新,一是我们调整了专委会,使每个专委会由以前的四、五十号人精简为十个人左右,专委会架构更加合理,更加精干高效,增强了参政议政的实力;二是我们引入了现代管理学的绩效考核制,对我市民革界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工作实行实绩考核法,建立动态管理档案,调动了民革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广大基层党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市民革参政议政工作再创新高。在今年“两会”期间,市民革的每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有个人提案和建议上报,由市委会牵头的我市民主党派联合调研报告《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南京》被列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一号发言,由市民革上报的一篇大会口头发言材料、两篇书面交流材料和五项集体提案全部一次性通过,获得了两会有关领导的一致好评,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也向全市展现了民革的形象,发出了民革的声音。
(二)以制度建设规范组织发展
组织工作是民革自身建设的基础。人才问题是民革发展的长远需要,也是民革生存的现实课题。今年,我们围绕民革换届的中心工作,做好政治交接,加强制度对组织发展工作的政策引导和全局把握,明确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标准,积极吸纳有代表性、有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入党;党员结构上既保持民革传统优势,也拓展新的领域,以使党员队伍建设、管理工作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并注意做好人才储备工作,特别是中青年民革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的发现、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形成人才梯队战略的组织保证。
(三)以制度激励服务经济社会
服务经济社会是我们履行参政党职能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多党合作事业的角度看,如果不做好社会服务工作,我们作为民主党派的形象就是不完整的。在改革发展的新时期新阶段,社会转型正在引起社会组织结构的深刻变化,很多原来由政府包办的事情,大量的要交给社会,我们民革在这里面也能做很多工作。市委会从制度上激励全体党员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围绕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各类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服务工作,并敢于打破“大锅饭”,实行政策倾斜,对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例如,去年我们举办了“海峡两岸情,中华一家亲”大型原生态歌舞晚会,民革中央朱培康副主席、省民革冯健亲主委等领导亲临会场,体现了民革作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社会主义参政党发挥自身优势,共同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作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妇委会在做好参政议政工作的同时,还兴办帮扶农村失学女童的春蕾班、开展义诊咨询等服务工作,力所能及地关心弱势群体,为构建和谐南京作出民革应有的贡献。
另一方面,我们在做好制度的软约束上主要是着重加强民主党派机关精神文化建设,提高机关成员的政治素质、工作质量、道德素养,增强整体和个体的文化厚重感,增强规章制度的动态适应性,使制度完善化。围绕今年市级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市委会突出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机关作风建设,确立以服务为核心的新机关文化内涵。市委会通过不断强化多层面的服务意识和提高服务质量,倡导服务意识转化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实践之中,使服务深入人心,并将岗位责任制、规范工作程序、绩效考核等制度转化为机关成员的自觉服务行动,实现重心下移,努力为基层多办实事,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形成主动、高效的工作作风和上下沟通、左右协调、团结一致的精神风貌,努力打造现代机关管理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