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党员葛炎当选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推荐,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民革南京市委经济支部主委葛炎同志当选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宣调处 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