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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保护我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议
民革界别小组


  随着我市市政公用事业的迅速发展,一些市政公用设施被人为破坏、偷盗的现象也日趋严重,例如,刚建好的公用电话亭,还没等装上电话,外面玻璃就被砸开了花;有的街道和小区路灯被不同程度损坏;大街上,各式井盖每天几乎都有被盗、被损,不时有人、车陷落进去;在主要街道设立的一些便民地图,玻璃罩被砸碎、地图被污损。
  当前,要解决公共设施被盗问题,主要有三大难题亟待破解:
  一是路灯、井盖、电缆、公用电话等公用设施属于城市配套公用设施,具有点多面广、开放露天等特点,使偷盗者容易实施盗窃行为。二是市民中一部分人公共意识不强,看到有人破坏、偷盗公共设施,怕报警后窃贼要来报复,不敢出来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即使窃贼被抓住了,也不敢出来作证,导致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增加了取证的难度。三是公共设施的管理涉及部门较多。以电线为例,其管理部门包括了市政公用事业局、电信局、电业局等多家单位。尽管这些单位设立了专门的管理、巡查队伍,但没有执法权,而且专业化程度不高,人手也有限,在打击盗窃公共设施违法行为中困难重重。
  我们认为:城市公共设施频频被盗,不仅有损城市的形象,而且危及公共安全,我们要加大执法力度,斩断伸向公共设施的“黑手”,从源头上堵截销赃通道,解决公共设施被盗的难题。
  对此,我们建议如下:
  1、采取多种工程防盗和技术防盗措施。一是对杆间地埋电缆安装地埋防盗夹箍并进行混凝土封埋。二是配装灯杆门用防盗螺丝,并在灯杆内管线口采用混凝土封口。三是对箱式变加装外围防护栏装置。四是对容易被盗地段试用加装技防设备。
  2、建立多部门的市政设施防盗联动机制。可成立市政设施防盗治安联席会,成员有市政公用局、市公安局(包括各分局及交管局)、工商、供销合作、市容、园林、环保等部门、城建行政执法队和各区街道,建立相关联动机制,形成覆盖面广泛的防盗、报修信息网络,对市政设施实行防盗治安群防群治,建立长效管理办法。
  3、与公安、供销部门共同加大对偷盗案件打击、查处力度。对偷盗路灯、井盖、电线等市政设施的盗窃份子可以参照盗窃电力设施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严厉打击,对多次偷盗公用设施的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以保护国家财产。建议我市公安部门和供销合作部门加强协作,禁止废品收购行业收购路灯、井盖等市政设施材料,清查可疑盗卖者,加大对全市废品收购单位、站点以及行业管理力度,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从售赃渠道上遏制等市政设施偷盗行为。
  4、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呼吁全社会和广大市民共同关心、参与等市政设施的安全与管理,形成合力,及时反映市政设施损坏情况,积极举报偷盗、破坏市政设施等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打击这些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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