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及改造提升的建议
民革界别小组
随着我市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活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市的农贸市场在合理布局、设施配套,日常监管,食品安全等方面出现不少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农贸市场实行“管办脱钩”以后,这些矛盾和问题愈加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规划滞后或不合理等因素,导致改造后的市场摊位现在实际利用率不高,存在着摊位被挪作它用,在马路上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等情况,有关部门虽多次整治,但屡禁不绝。
2、市场设施简陋、设计不合理,“脏、乱、差”等问题比较严重。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因摊位设计不合理,使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摊位设计没有防蝇设施,水产摊位设计排水不科学等等,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场外经营屡禁不止,经营户和消费者怨声载道,不但严重影响了场内经营户的正常营业,还严重影响了交通,也是造成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重要因素。
3、一些市场投资者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只注重经济效益和眼前利益,经营理念陈旧,短期行为严重,在日常管理中重收费、轻管理,得权利、轻责任,把注意力集中在摊位费的收取上。对市场内的环境卫生、占道、搭建、扩摊或流动经营等行为视而不见,造成市场管理无序和混乱。
4、场内经营业主、市场经营主体整体素质不高,人员构成比较复杂,经营者缺少必要的商品知识、法律知识,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且存在一些无证经营,经营者与市场业主、消费者因侵权闹矛盾时有发生,致使广大消费者对农贸市场的满意度不高。
5、目前,我市农贸市场的社会公益功能逐渐被忽视,政府对农贸市场的控制力减弱,新形势下对农贸市场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导致一些监管措施不落实,力度不到位。
我们认为:农贸市场关系市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加强对农贸市场有效监管有利于改善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并带动市场消费,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建议如下:
1、制订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布局规划,以增强规划的严肃性
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要根据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加强对新建的农贸市场规划建设项目的监管和对违规行为的查处,现有农贸市场的改建须经规划部门批准同意,并能够满足附近地区居民日常生活的消费购买;正常营业的农贸市场不得随意停业歇业,不得利用农贸市场土地改建其他用途的建筑物。未经上述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农贸市场用途的单位和个人,工商部门不发营业执照和市场登记证。要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资农贸市场建设,积极倡导建设净菜副食品中心和发展超市农产品物流。
2、重视农贸市场的合理配置,增强政府的调控力
市政府应出台市区范围内菜市场建设及改造提升的优惠政策。加快市区现有菜市场改造提升和新建规范化菜市场的步伐。今后按规划确定的市区农贸市场新建、改建,主管部门要督促市场举办者按照有关规定做到场内商品分类划行归市,合理布局交易区。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停车场、公共卫生设施、物业管理用房、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的审核和验收把关,防止新市场出现老面孔,留下管理的后遗症。
3、实施农贸市场的全面监管,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农贸市场监管要落实市场主办者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健全市场经营长效管理机制。建议由政府牵头将市场物业监管权委托集贸市场有限公司,在市场主办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前提下,由该公司向社会招聘有一定市场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人员来担任市场管理人员,实现统一的管理模式,改变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的现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监管,健全市场巡查制度,加强对农产品的流动检测,查处各类市场经营违法案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建立经营户信用记录制度,有效实施对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卫生、农业等政府行政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履行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市场商品的质量可靠和场内经营有序运行,市场所在街道、社区要将市场的周边环境卫生纳入统一管理,建立联系制度,确定专人检查考核,运用综合手段加强农贸市场日常管理。
4、健全市场协会的组织机构,增强业主的自律性
建议在全市市场协会下设市区农贸市场分会,牵头协调市区农贸市场相关工作,包括市区农贸市场的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等引导、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与政府行政部门联系沟通,协助做好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经营业主应统一着装,热情待客,公平交易,讲究诚信,做好文明优质服务,由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对“群众满意市场”的评选、考核、检查和表彰活动,并形成制度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